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音乐系毕业实习大纲(舞蹈表演专业)

作者:  来源:音乐系  2022-10-1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音乐系毕业实习大纲

(舞蹈表演专业)

一、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毕业实习(舞蹈表演)

学时:8周(春季学期)

学分:4学分

二、毕业实习教学目标

毕业实习是大学实践教学环节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提升素质,培养能力,把在校所学的舞蹈专业技能与理论知识同社会实际工作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其次是角色适应,完善自我。在毕业实习中,使学生进一步了解舞蹈相关岗位的职业要求,促进学生与职场之间的角色转换,并且使学生重新进行自我职业定位,为将来进入工作岗位或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毕业实习主要任务

舞蹈表演专业实习场所有:电视台、歌舞剧院(团)、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艺术培训机构、学校等。

  1. 学生按照实习单位的工作要求,运用所学舞蹈专业技能与理论知识联系实际,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也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进行学习。

  2. 熟悉并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对身体素质的要求,了解舞蹈演员、舞蹈编导的职业发展前景,培养学生独立完成艺术实践演出的能力。

  3. 了解舞蹈演员、舞蹈编导的工作方式,掌握工作的特点,培养工作职业素养,提高舞蹈表演专业工作的能力,丰富舞台表演实践经验。

四、毕业实习要求

  1. 学生需严格遵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毕业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任务,不得随意缩短或更改实习时间。

  2. 集中实习名单一旦确认并公示,不得中途更改为分散实习。

  3. 集中实习学生根据实习单位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给予指导及评价。

  4. 分散实习的学生需选择与专业方向相关的实习单位。

  5. 分散实习确定实习单位后,原则上不可中途更换实习单位。

  6. 分散实习学生需在实习之前提交《自主实习申请表》和《自主实习承诺书》,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单位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给予指导及评价。

五、指导教师职责要求

指导教师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及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应做好毕业实习动员,强调实习安全,宣读相关实习规定;应密切关注学生毕业实习进展,做好进度指导及突发事件处理;应按照考核要求,客观评定并提交学生成绩。

六、考核要求

(一)根据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评价、学生实习材料的提交情况等综合评定:

    1. 优秀:积极完成各项实习要求,实习表现突出,相关实习材料已提交,报告格式规范,内容丰富,总结全面,分析到位。工作态度积极、认真。

    2. 良好:按时完成各项实习要求,相关实习材料已提交,报告格式正确,内容丰富,分析到位。

    3. 及格:基本达到各种实习要求,相关实习材料已提交,报告内容基本正确。

    4. 不及格(符合以下任一项):

         (1)未遵守毕业实习要求;

         (2)未按时提交实习报告。

(二)实习报告提交形式:提交纸版实习报告。

(三)实习报告具体要求:

        1. 实习计划以周为单位进行规划。

        2. 实习记录至少以周为单位详细记录,呈现实习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实际情况,也可以按天记录。每周记录字数100字以上,共八周。

        3. 实习报告应独立撰写,禁止抄袭。内容可包括实习经历与专业学习的对比和联系、本次实习的收获、感想及反思等。字数10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