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音乐系毕业实习大纲(音乐表演专业)

作者:  来源:音乐系  2022-10-1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音乐系毕业实习大纲

(音乐表演专业)

一、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毕业实习(表演)

学时:8周(春季学期)

学分:4学分

二、毕业实习教学目标

毕业实习是学校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巩固课堂所学音乐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加深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实际运用到工作中,缩小理论与实际的差距,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开阔学生的视野,了解社会对本专业的需求,为将来走入工作岗位或进一步深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毕业实习主要任务

音乐表演专业实习场所有:文艺专业团体、企事业单位文艺部门、电台及电视台、艺术培训机构等。

  1. 熟悉并掌握舞台艺术表演工作的程序和操作规程,熟悉音乐表演艺术的各种形式,多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实际问题的应对和解决能力。

  2. 了解音乐表演艺术的工作方式和技巧,掌握艺术工作的特点,通过专业实习加强学生的敬业精神,提高音乐表演专业工作的实操能力和社会适应力,锻炼学生独立组织艺术实践演出的能力。

四、毕业实习要求

  1. 学生需严格遵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毕业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任务,不得随意缩短或更改实习时间。

  2. 集中实习名单一旦确认并公示,不得中途更改为分散实习。

  3. 集中实习学生根据实习单位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给予指导及评价。

  4. 分散实习的学生需选择与音乐专业方向相关的实习单位。

  5. 分散实习确定实习单位后,原则上不可中途更换实习单位。

  6. 分散实习学生需在实习之前提交《自主实习申请表》和《自主实习承诺书》,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单位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给予指导及评价。

五、指导教师职责要求

指导教师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及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应做好毕业实习动员,强调实习安全,宣读相关实习规定;应密切关注学生毕业实习进展,做好进度指导及突发事件处理;应按照考核要求,客观评定并提交学生成绩。

六、考核要求

(一)根据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评价、学生实习材料的提交情况等综合评定:

    1. 优秀:积极完成各项实习要求,实习表现突出,相关实习材料已提交,报告格式规范,内容丰富,总结全面,分析到位。工作态度积极、认真。

    2. 良好:按时完成各项实习要求,相关实习材料已提交,报告格式正确,内容丰富,分析到位。

    3. 及格:基本达到各种实习要求,相关实习材料已提交,报告内容基本正确。

    4. 不及格(符合以下任一项):

         (1)未遵守毕业实习要求;

         (2)未按时提交实习报告。

(二)实习报告提交形式:提交纸版实习报告。

(三)实习报告具体要求:

        1. 实习计划以周为单位进行规划。

        2. 实习记录至少以周为单位详细记录,呈现实习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实际情况,也可以按天记录。每周记录字数100字以上,共八周。

        3. 实习报告应独立撰写,禁止抄袭。内容可包括实习经历与专业学习的对比和联系、本次实习的收获、感想及反思等。字数10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