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评选通知

作者:  来源:音乐系  2015-05-12

为纪念“五·四”运动爆发96周年,校团委组织各级团学组织、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系列活动。同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校团委将集中评选2014-2015学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

(一)以院系为单位申报,每个院系若干名额(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评选对象:我校在读的青年学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

(三)申报条件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福建精神”。

2.作风优良。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勇于创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校期间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3.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课堂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2013-2014第二学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一年级学生则为评选前一个学期),并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如何练好习近平传授的‘八字真经’?”等集体学习活动。

4.模范带头。积极参加“清朗网络,青年力量”活动,登记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阳光跟帖活动,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抵制负能量。热心参与团支部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评选当学年至少参加3次以上(含3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在小绿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积极响应“传我嘉话”活动。

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

(一)以院系为单位申报,每个院系若干名额(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评选对象

在我校担任共青团干部职务基本满一年,且评选时在任的学校团委干部(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分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团支部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副部长以上),其他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部门副部长以上)。

(三)申报条件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福建精神”。

2.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2013-2014年第二学期、2014-2015年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并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带领支部或组织内同学,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活动,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同学。

3.作风优良。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勇于创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校期间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4.爱岗敬业。对所承担的工作积极主动、计划性强,善于总结经验,办事效率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团委和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所开展的共青团活动活泼而不失严谨,精心策划和组织“如何练好习近平传授的‘八字真经’?”主题团日活动。

5.模范带头。积极响应学校团委号召,参与组织、策划或举办“清朗网络,青年力量”系列活动,定期推出“大大你好”、“向上向善”、“光盘行动”、“日行一孝”、志愿公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等主题网络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团组织的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能被广大团员所认同。评选前两个学期至少组织3次以上(含3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小绿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响应“传我嘉话”活动。

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

(一)以院系为单位申报,每个院系若干名额(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评选对象

评选当学年团支部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纪律处分的团员人数比未超过2%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三)申报条件

1.团的建设。有健全的团支部组织,团章、党章学习小组,支部凝聚力强。拥护党的纲领,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部署和安排。培养和教育团员工作扎实有效,有质量地做好支部推优工作。

2.团的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团委号召,策划、举办“如何练好习近平传授的‘八字真经’?”主题团日活动,能够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有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的活动,活动形式活泼而不失严谨。

3.团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能够及时收缴团费,及时办理团员证和团员注册,支部团员材料齐全有序。组织开展“清朗网络,青年力量”绿色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措施具体、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4.团的宣传。结合形势政策积极宣传,听从学校党组织和团组织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对于支部开展的活动能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扩大正面影响力。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定期推出主题网络活动。充分运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管理系统,动态发布活动信息。

四、名额分配

本次共评选2014-2015“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425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207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10个(初选名额25个)。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五、评选程序

(一)提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与名额,组织开展提名工作。提名时,分院系内或组织内应成立评选小组,分院系内评选小组负责人由各分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学生组织评选小组负责人由相应指导老师担任。分院系内或组织内的评选结果需在相应范围内公示3天。

(二)申报。各单位对提名对象进行考察后,组织填写申报表,撰写先进事迹,于6月1日(周一)前上交提名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三)评选。学校团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申报及评选结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支部参加公开宣讲,校团委将择期评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

(四)公示。通过复审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名单,将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遇异议,并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民主推选程序,加大宣传力度,在各分团委、团总支、支部、学生组织和青年学生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氛围。

(二)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推荐人数小于或等于所分配的名额。

 

(三)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对候选人资格和推荐材料进行把关。候选人要切实组织或参加过相关活动,在撰写事迹时列明参与活动的情况。候选支部需附上支部成员花名册(含学号)。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团委将在复审时根据实际情况削减名额或取消评选资格。

(四)年龄不超过28岁的学生团员可参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担任团干部职务的年龄不超过28岁的学生党员可参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七、工作联系人

张媚,联系电话:6288161,团委邮箱:twh@xuj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