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三届舞蹈大赛通知
作者: 来源:音乐系 2015-03-11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承办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二、比赛口号
与春光共舞
三、参赛对象
以大一新生为主,根据院系自身情况可邀请本院系的高年级学生参赛。
四、参赛类别及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响应时代的主旋律,演绎我校大学生青春活力的校园文化生活,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2.舞种不受任何限制,如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当代舞、现代舞、街舞、体育舞蹈。群舞演员至少10人,建议单个作品20人左右,男女均可。
3.每个院系不允许有外援,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需要指导老师/学生,可在报名表处填写。
4.鼓励原创作品,原创作品在比赛中加5分。
5.舞蹈比赛规则:
① 参赛演员精神饱满、动作整齐到位、认真热情、上下场有序,表演时间在4-6分钟之间。
② 进入决赛后会加入个人技巧展示的环节,进入决赛的队伍可有5名(含5名)以内的人员参加,展示时间限1分钟之内,超时扣分。
③ 伴奏形式:器乐伴奏、CD伴奏或者乐队伴奏,各参赛队自备。
④ 在决赛前期,晋级队伍的排练将由大学生艺术团舞蹈类型表演队进行培训指导。
五、评分细则
(一) 舞蹈现场表现评定细则:
(1)主题性(20分):选题积极向上,符合当代大学生精神面貌,展现当代主流舞蹈,展示民族风采。
(2)完整性(30分):服装、道具、灯光、音响与舞蹈主体的配合。
(3)技艺性(50分):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舞蹈肢体语言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技巧性。
(4)个人展示分(10分):根据作品的舞蹈技巧和难度评分。
(决赛增设,进入决赛的队伍可有5名以内的人员参加个人技巧评比,不作为团体加分,仅为个人评比)
(二)优秀组织奖评定细则:
晋级决赛的参赛队伍在排练过程中,赛会承办方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人员跟队,对决赛晋级队伍日常组织训练进行打分,最后评出三个“优秀组织奖”。
(三)最佳编导奖评定细则:
通过舞蹈动作编排及整体艺术构思评选出“最佳编导奖”。
(四)最有价值舞者评定细则:
根据决赛个人技巧展示的评分来评定,与团体成绩无关,计入个人评比成绩。晋级决赛的队伍每队可5人以内参加个人技巧展示赛。
(五)最佳造型奖评定细则:
根据舞蹈演员服装的设计感以及和舞蹈内容的配合,评选出“最佳造型奖”。
六、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即日起至时间3月16日。
以院系为单位送出一支或多支参赛队伍,但每个参赛单位进入决赛的作品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参赛各单位须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三届舞蹈大赛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请于3月16日12:00前交至主五201-3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yishutuan520@sina.com,邮件标题统一注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三届舞蹈大赛报名表(××单位)”。
2.初赛阶段:4月10日,主楼群三号楼大报告厅。前12名的队伍进入决赛。
3.决赛阶段:5月8日(暂定),水上音乐广场。
七、奖项设置
舞蹈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另设“最佳编导奖”、“最佳造型奖”、“优秀组织奖”和“最有价值舞者”。
本次比赛产生的优秀队伍将有机会选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5年毕业晚会以及参加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时间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郑雯0596-6288160,zhengwen@xujc.com。
九、报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