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学生晚归系内检查办法

作者:  来源:音乐系  2014-12-01

为更好维护我系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园区,保障我系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园区管理规定》(http://www.xujc.com/index.php?c=Article&a=view&id=8621)及学工例会工作安排,我系对学生晚归系内检查办法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具体检查办法进行公布。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园区管理规定》摘录:

第二十四条 学生应刷卡进入园区。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有关部门将对违纪者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早上6:00至晚上23:00间正常进出园区,23:30后进入园区属迟归,应出示有效证件,凭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园区,对晚归累计达到三次者,学院将给予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2、具体检查操作:

对晚归进行检查实行抽查清点制度,具体执行人员为辅导员、学生会副主席罗春花、团学干部和宿舍长。罗春花收到辅导员发出的宿舍检查信息后通知同学,当天检查时间为23:00-23:30。

各宿舍长于当日晚上23:00开始组织宿舍成员进行签到,并对是否在宿舍情况(在宿舍、请假、晚归、外出等情况)进行登记,并于23:35分前将宿舍成员情况(含具体宿舍号)以短信或者网络方式报给学生会副主席罗春花,由罗春花同学进行汇总报给辅导员。

辅导员及团学干部将不定期深入宿舍抽查。

3、对违反规定学生的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的同学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音乐系